緣起:2017 年臺灣立法院擬訂立國民體育法,要求各單項體育協會開放個人會員加入。
第 32 條 特定體育團體會員組成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。
第 32 條
特定體育團體會員組成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。
〔國民體育法-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