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檔案」與「資料夾」有無可能變成同一種東西?

我覺得傳統以來的資訊檔案儲存體系,是不是都過於區分「folder/directory vs. file」?是否忽略了,一個物件,它其實也可能自己就是一個 folder/bundle,它是會夾帶東西的,比方說一張照片,如果可以的話,其實可能需要夾帶文字附註、遊記、其他 metadata;一份文件更不用說,夾圖、夾多媒體影音更是必要的。

但是從歐美發展現代資料儲存技術以來,好像所有的 file,每個 file 都只能有一種格式,而且無法夾帶或下轄其他物件;唯有用屬性為 directory 的節點,才能統轄各個 file?(我的理解是這樣)為什麼會如此發展啊?而且影響所及,網站路徑及物件的層級,乃至於像 DokuWiki 這種層級式 CMS,大抵也是把 file 與 directory 分別看待的。

不知道歷史上有沒有檔案系統是曾經不區分 file vs. folder,讓一個 file 自己就可以當上層節點?或是目前有沒有這種設計?或是未來試試看我說的這種方式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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